航空公司拖運的大件行李都是在轉盤上拿取,由于數量多,很可能有拿錯或被盜、轉機時行李不見了的情形,發現找不到行李時,首先不要慌亂,看看四周有沒有類似的行李箱被誤拿,若真的找不到了,趕緊找航站人員幫忙,拿著行李牌及機票向失物招領處登記。
若使用新的行李箱,要記住行李箱的特徵、顏色及尺寸,否則領取行李時,茫茫然不知如何找起。
為避免行李遺失及托運物品損壞,有幾個方法可避免意外的發生:
行李上務必寫上英文名字、聯系地址,如此比較容易在機場被尋獲。各航空公司會提供行李名條供顧客寫上聯絡地址及電話,一旦遺失,航空公司可按照行李名條,將行李送回。
對于行李的描述越詳細越好,若能指認出行李上有特殊的標簽,可讓尋找的人較易找尋。可在行李上貼上醒目的貼紙或圖畫,以便尋找。
若是易碎品,最好放在比較妥當的地方或者干脆不要放在行李內,因為有些航空公司對于易損、貴重或易腐物品,概不負賠償責任。
辦理掛失手續
當在機場發現自己的行李遺失時,請先辦理掛失手續:立即向機場“失物招領辦公室”(Lost Found)報遺失。辦事員會替旅客填寫“行李意外報告”,內容包括飛行路程、攜帶幾件行李,并拿各式行李的圖片供旅客指認,并將資料輸入電腦,透過國際性協尋行李網路,找出行李遺失處的站名。超過21天若未找回,則由末站的航空公司負責理賠。根據航空公司的“終站賠償法則”,多次轉機的旅客,由搭乘終站的航空公司負責理賠。
關于賠償的額度
根據國際航空協會規定:托運行李之賠償限額約為每磅美金9元7分(每公斤美金20元,德航為每公斤53.5馬克),隨身行李之賠償限額為每位旅客美金400元。對全部旅程均在美國境內各點之間者,相關法令規定航空公司之賠償限額,每位旅客不得低于美金1250元。
消息